各學院:
根據《湖北大學本科教學質量優秀獎評選辦法》(校教字[2011]39號)文件精神,學校決定開展2020-2021學年度本科教學質量優秀獎的申報工作?,F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2020-2021學年度主講兩門全日制普通本科課程,且全年本科教學工作量不低于200學時,其中本科課堂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20學時的我校在編在崗教師。
二、申報條件
參見《湖北大學本科教學質量優秀獎評選辦法》(校教字[2011]39號)文件。
三、工作程序
1、組織申報
申報教師填寫《湖北大學本科教學質量優秀獎申請表》交所在學院教學管理辦公室,學院按照《湖北大學本科教學質量優秀獎評選辦法(修訂)》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申報條件和資格,并將申報情況匯總,填寫《湖北大學本科教學質量優秀獎申請匯總表》于9月24日前報教務處320室備案(電子和紙質版各一份),教師個人申請表學院存檔。
2、跟蹤聽課和檢查
學院根據《湖北大學本科教學質量優秀獎評選辦法》要求,在2020-2021整個學年度對本學院申請教師的課堂進行跟蹤聽課,對教學活動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教學過程(包括師德師風、教學內容與方法、教學改革、指導實習實踐、學業指導等)全方位密切關注。在每學期期末,組織同行和學生代表對申請者的教學情況進行評議,填寫《湖北大學本科教學質量優秀獎評議結果表》,并將《湖北大學本科教學質量優秀獎評議結果表》和其他真實反映申請者教學效果的各類材料(含跟蹤聽課材料)匯總,匯總材料由學院留存備查。其間,教務處將組織學校教學督導員或同行專家對申報教師課堂教學情況進行抽查。
3、評獎
學年度末,學院對申報教學質量優秀獎的教師材料進行審核,擬定入選名單報教務處,學校組織專家進行評選和頒獎。
四、關于2019-2020學年評獎工作的說明
根據《湖北大學本科教學質量優秀獎評選辦法》要求,申報教學質量優秀獎的基本條件之一是要求該學年兩個學期的教學質量評價結果必須均為“優秀”。2019-2020學年第二學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我校課堂教學全部實行線上教學,實驗課和少數理論課未開,評教結果不全面,學校決定順延采用2020-2021學年第一學期評教結果,2019-2020字年評獎工作也順延全2021年3月進行。2020-2021學年教學質量獎申報及評獎工作照常進行。
教 務 處
2020年9月22日